>A:“七八次吧。”
>B:“那不是不行,是還沒成功。”
他盯著看了幾秒,嘴角動了動。
“這句不錯。”
“我也覺得。”助理說,“而且他們不要你演勵志大師,就想請你以普通過來人的身份出鏡,聊聊自己以前失敗的經歷。比如……試鏡被刷、比賽落選這種。”
陳宇默合上文件,輕輕放在桌上,“這個排第一。約他們明天上午開會,視頻就行。”
“行,我這就聯系。”
他又拿起其他幾份,一份份翻。
有家泡面品牌想讓他邊吃邊喊“一口封神”,配動作還得夸張地抖肩;有個飲料品牌希望他在鏡頭前一口氣喝完三瓶,打出響亮嗝作為結尾彩蛋;還有一個美顏APP邀請他拍“前后對比”廣告,文案寫著“丑小鴨也能變天鵝”。
他每看完一份,就在封面畫個叉。
“這些都不接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助理記下,“其實我篩的時候就已經過濾掉大部分嘩眾取寵的了。但這幾個……”他指了指另外三份,“有點意思。”
一份是國產背包品牌,主打耐用和通勤設計,附了一段用戶調研數據,顯示很多畢業生第一年換工作頻繁是因為裝備太差;一份是獨立音樂廠牌的新歌宣發,想找他念一段旁白;最后一份是一家書店的聯名活動,主題叫“讀過的書,走過的路”,想請他推薦五本影響過自己的書。
陳宇默把背包那份拿起來細看。
“這公司成立八年了,沒做過代言人,一直靠口碑賣貨?”他問。
“對。他們的客戶大多是剛畢業的年輕人,預算有限但注重實用性。”
“那就對了。”他點點頭,“我們也不是什么大明星,得找調性合的。”
說完,在本子上寫下三條原則:
**有創意。**
**不違心。**
**能傳遞點東西。**
寫完,抬頭:“以后所有提案,按這三條過一遍。不符合的直接退,別浪費人家時間。”
助理應了一聲,開始更新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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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宇默靠進椅背,揉了揉眼睛。白天在學校被人圍著簽名的畫面又浮出來,那些笑鬧聲、手機閃光、飯卡遞到眼前的樣子,好像還在耳邊。
但現在不一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