賀銘初以前不叫賀銘初。
穿越到這里之前,他的名字是……算了,是什么已經(jīng)不重要了。
重要的是,他從小就有嗜血的癖性,從會走路起就會虐待生物,看他們在自己掌下掙扎嚎叫,他覺得很有成就感。
可家教甚嚴。
他不被允許的事情很多,要求讀的書也很多。
家里沒有愛,只有讀不完的書。
不過這也不是沒有好處,至少他從書里知道,他這樣的人格,被稱為反社會人格,極易犯罪。
他也從書里的案例知道,他的行為現(xiàn)在不制止,以后就會發(fā)展為犯罪。
可他實在是渴望血肉,想要感受刀子割在人體上的快感。
如何在保證自己愉悅的前提下不把自己弄進去蹲號子,成了他很長時間的課題。
后來,他又從書里學(xué)習(xí)到了,要么去做醫(yī)生,要么去做法醫(yī)。
前者修修補補還要跟活人打交道,他更擔(dān)心自己控制不住自己,把活人解剖了;后者好像更符合他的目標,畢竟,死人是不會有意見的。
他“正常”的職業(yè)選擇讓家里人松了口氣,他的家族是警察重點關(guān)注的對象,三天兩頭去喝茶,聲名狼藉。
好歹他這一代,總算有一個“正常人”。
成為一個法醫(yī)之后的他依舊不滿足,切割肉體的片刻歡愉之后,他還有更多繁長冗雜的報告工作,他素來不喜。
每次命案過后的勘察現(xiàn)場,倒讓他有了一種與高手過招的感覺。
當(dāng)然,也有一些兇手過于稚嫩,留下的線索太淺薄,他只需要翻看一下致命傷,就知道兇手是失手還是故意,是生瓜蛋子還是熟練工。
每次他看完傷口后的三言兩語,給同事勘察省了不少事,他對兇手的判斷助力破獲了不少案件。
他一直過得恣意又隨性,但心里有一條紅線,他一直謹記。
直到他遇上了那個團伙。
他們似乎知道他的存在,不斷挑釁他,到處都有他們作案的痕跡,偏偏他們那么狡猾,怎么也抓不住他們。
他們膽大到,在兇案現(xiàn)場留下線索,請求他的加入。
他覺得挺有趣,欣然前往他們?yōu)樗麥蕚涞难鐣?/p>
從那以后,他似乎找到了自己的舒適區(qū)。
白天,他是一個游刃有余的法醫(yī),夜晚,他是眼睜睜看著他們犯罪的旁觀者。
他們引誘的、惡毒的、諷刺的話刺激勾引他犯下不可饒恕的錯,他卻搖著紅酒杯,嘴角噙著不可冒犯的笑,讓他們不要在他身上浪費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