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道推出后,洛施之隨即便站上風口浪尖。
平靜的水面下暗流洶涌,各方勢力的報復如潮水般涌來,將她與她的團隊卷入了一場看不見硝煙的戰爭。
雜志社接連收到來自不同部門的“問詢函”和“指導意見”,措辭嚴謹克制,卻字字施壓,暗示報道“可能引發不必要的市場波動”、“影響地方經濟發展大局”。
總編陳珉材被多次“請去喝茶”,回來后臉色一次比一次凝重。
他私下找到洛施之,語氣充滿了前所未有的疲憊和無奈:“施之,上面的壓力很大。。。。。。有人明確表示,希望我們‘把握尺度’,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市場恐慌和地域污名化’。
”他頓了頓,壓低聲音,“還提到了你,說年輕人有沖勁是好事,但要警惕被人‘當槍使’。
”這頂“被人當槍使”的帽子扣下來,其心可誅。
洛施之明白,這是有人要將她塑造成別有用心之人操縱的工具,徹底否定她追求真相的初衷。
緊接著,多家長期合作的廣告商悄然撤出了在《津港文化周刊》的廣告投放,更有甚者,通過中間人放出風聲,暗示如果雜志社“及時止損”“轉變報道方向”,后續會有“更優厚的合作條件”。
這種軟硬兼施,意圖再明顯不過——是要從經濟根基上動搖雜志社的立場。
然而,更讓洛施之感到寒意的是團隊內部開始出現的異樣。
一位參與了前期資料搜集的年輕記者,在某天早晨遞交了辭職信,眼神閃躲,只含糊地說“家里出了急事,必須回老家發展”。
洛施之從其他渠道隱約得知,這位記者的家人,似乎受到了來自系統內人士的“關切”和“規勸”。
一種被無形之手扼住喉嚨的感覺,日益清晰。
這天下午,洛施之接到一個陌生號碼的來電。
對方自稱是“豐華集團風險管理部”的律師,語氣冰冷而倨傲,表示已對《津港文化周刊》及相關責任人(明確點出洛施之的名字)提起名譽權訴訟,并聲稱掌握了“關鍵證據”,能夠證明報道中存在“嚴重失實”和“惡意詆毀”。
“洛主編,我們希望貴方能認清形勢,主動發布更正聲明并道歉,否則,法律程序啟動,對您個人的職業生涯和貴刊的聲譽,都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。
”電話那頭的威脅,毫不掩飾。
幾乎在同一時間,她的電子郵箱里,收到了一封沒有署名、發件地址經過偽裝的郵件。
附件里是幾張偷拍的照片——她深夜獨自回家的身影,她停在雜志社樓下的那輛白色標致,甚至有一張,是她周末去超市采購時,在生鮮區彎腰挑選水果的側影。
郵件正文只有一行字:【適可而止。
你承擔不起后果。
】赤裸裸的監視與恐嚇。
然而,最讓洛施之心寒的報復,來自她曾經以為還是老同學的程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