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開除那天,李志國沒回老家。
他拖著帆布包,在科技園附近轉了整整一下午。中介貼的小廣告上寫著“單間400,押一付一”,他順著地址找到一棟握手樓——兩棟樓靠得極近,白天也要開燈。房間十平米,一張床、一個灶臺、一個蹲廁,墻皮剝落,天花板滲水,但便宜。他交了八百塊,把帆布包往床上一扔,整個人癱倒下去,像一袋被丟棄的米。
夜里,蚊子嗡嗡作響,隔壁夫妻吵架聲、電視聲、沖馬桶聲混成一片。他睡不著,翻出手機,點開招聘app。照片是他用宿舍鏡子自拍的:頭發亂,t恤皺,背景是斑駁的墻。投了二十份簡歷,三天過去,零回復。有家公司hr回了一句:“形象不符崗位要求,建議先提升個人氣質?!?/p>
“氣質?”他冷笑,“我的氣質在代碼里?!?/p>
憤怒像藤蔓纏住心臟。他想起阿惠那句“不是收容所”,想起同事繞著他走的背影,想起食堂阿姨多收他五毛錢時的眼神——仿佛他身上帶著臟東西。他從小到大,第一次感到被整個世界排斥。
“憑什么以貌取人?愛因斯坦還穿拖鞋呢!”
“阿惠就是個勢利眼!看人只看表面!”
“這家公司遲早倒閉!”
他在網吧通宵,手指在鍵盤上敲得發燙。忽然,他點開政府官網,找到“勞動監察大隊”頁面。一條法規跳入眼簾:用人單位不得以民族、種族、性別、宗教信仰、外貌等與工作能力無關的因素歧視勞動者。
他眼睛一亮。
第二天,他手寫了一份投訴信,字跡工整,理由清晰:
“本人李志國,于2018年7月入職智擎機器人技術部實習生,工作期間無任何技術失誤,反多次解決緊急故障。公司于8月15日以‘個人衛生不達標,影響團隊形象’為由單方面終止實習。此理由與崗位核心能力(機械設計、編程)無關,涉嫌就業歧視,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第三條及《就業促進法》第二十六條。”
他附上工牌復印件、排班表、自己寫的代碼截圖,甚至那張被退回的伺服電機調試報告——上面有老張的簽字:“問題已解決,效率高?!?/p>
信寄出后,他繼續投簡歷,繼續被拒。但他心里有種奇異的平靜——至少,他為自己說了句話。
一周后,勞動監察大隊來電:“智擎機器人愿協商,請你回去談談?!?/p>
回公司的那天,他仍穿著那件舊t恤,但洗得干干凈凈,頭發也剪短了。前臺小姐看見他,眼神閃躲。人事經理親自下樓接他,語氣緩和:“公司愿意給你機會,繼續實習。希望你……注意一下形象。”
他沒答應,也沒拒絕,只點點頭。
可回來后,他變了。
不是變好,而是變本加厲。
他故意不洗澡,任由痘痘發炎;
他把t恤穿到領口發黃也不換;
同事請他參加團建,他說:“我沒錢買新衣服,去了掃你們興?!?/p>
部門聚餐,他自帶飯團,坐在角落默默吃,從不參與話題。
他成了技術部的“透明人”。沒人跟他說話,沒人問他意見。連打印機卡紙,都寧愿自己折騰,也不愿叫他幫忙——盡管他是全組最懂設備的人。
而陳小兵,已是公司副總。
他開著寶馬3系,住著前海精裝公寓,朋友圈全是高爾夫、紅酒、游艇。他常對新人說:“在深圳,第一印象決定生死。你穿什么,別人就認為你值什么。別跟我談能力——能力是底線,形象才是天花板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