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一兩銀子的束修,管一頓中飯。
雖然是商賈之家,但是孩子大人對夜輝尊敬有加,真真正正把他當做先生看待。
所以夜輝患難之際受人賞識,自然心懷感激,對這個孩子也是傾囊相授,恨不得把自己平生所學盡快教給他。
但是,夜輝才走沒幾日,剛剛燒了五七,那位富商拿著一摞借據前來討債。
夜家來寧古塔不過一年的時間,竟然欠下了五百兩紋銀。
而且是在夜夫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。
這筆糊涂賬,夜夫人不肯輕易認下。
她深愛著自己的夫君,也非常了解他的品行,相信他不會無緣無故欠下外債。
何況這筆銀子,她一文錢都沒有見過。
可是,借款人的名字的確是夜輝的筆跡。
夜夫人不得不猜測,是這位富商趁夜輝發病時,神志不清,哄騙他寫下的。
只是,這種無憑無據的猜測,沒有任何說服力。
即便是打官司,夜家也會必輸無疑。
夜夫人無奈之下,只好懇求他寬容一段時間,慢慢清還這筆債。
富商卻沒有答應,他們孤兒寡母的,沒有賺錢的門路,延緩時間償還,別說本金了,就是利息他們都還不清。
因此,他提出一個無禮的要求,要夜夫人給他做妾,夜輝欠下的銀子就此一筆勾銷。
而且,還要就此與夜家斷絕一切往來。
換而言之,就是要求夜夫人斷絕與夜云州的母子關系,一心只為他人婦。
這對大家閨秀出身的夜夫人來說,是難以忍受的屈辱,更是她絕對不可能接受的條件。
她疾言厲色地怒斥了富商的無恥行徑,富商惱羞成怒,揚言要求官府秉公處理,要夜家人全部入他府中為奴,賣身還債。
夜夫人不忍連累妹妹和兒子,假意答應了給富商做妾的要求。
只是約定要為夜輝守孝三個月,那富商勉為其難地答應了。
迎夜夫人入府的前一日,夜夫人主動邀約富商來家中相會。
她哄騙那富商喝下一碗藥茶,趁著他昏昏欲睡之際,偷走了他身上的借據,一把火給燒了。
她在筆錄中寫清這些事情,把夜云州托付給自己的妹妹,帶著無盡的遺憾和怨恨,用一根繩子結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巴夫人回到家中的時候,她早已經沒了氣息。
她在筆錄中叮囑妹妹,要她嚴守秘密,不許把這件事告訴夜云州。
一個無父無母無依無靠的孩子,如何能斗過腰纏萬貫的富商呢?
“可是,姨母,后來你們不是無依無靠了啊!”林青青大惑不解。
夜云州的姨母做了巴將軍的夫人,她不能為自己的姐姐、姐夫報仇嗎?